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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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粒装0.44g |
每瓶装100毫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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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陕西功达制药有限公司 |
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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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19980220 |
国药准字Z360204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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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解毒。用于热毒引起的腹痛腹泻,里急后重,大便带粘液。 |
清热利湿,行气。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,症见大便泄泻、腹痛腹胀;急慢性胃肠炎、腹泻、小儿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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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3~4粒,一日3~4次。 |
口服。一次10毫升,一日3~4次;小儿酌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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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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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。 |
孕妇禁用;糖尿病患者禁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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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穿心莲、苦木。 |
地锦草、黄毛耳草、樟树根、香薷、枫树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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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褐色至褐绿色的粉末;味苦 |
本品棕褐色的粘稠液体,味甜,微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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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。3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4.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及老年体弱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,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,应到医院就诊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饮食宜清淡,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有慢性结肠炎、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,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。4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6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