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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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粒装0.44g |
每10粒重1.8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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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陕西功达制药有限公司 |
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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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19980220 |
国药准字Z1102006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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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解毒。用于热毒引起的腹痛腹泻,里急后重,大便带粘液。 |
活血,调经,止痛。用于气血凝滞,小腹胀疼,经期腹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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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3~4粒,一日3~4次。 |
口服,一次5粒,一日2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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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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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。 |
孕妇忌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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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穿心莲、苦木。 |
延胡索(醋制)、五灵脂(醋炒)、丹参、蒲黄(炭)。包衣辅料为蔗糖、滑石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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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褐色至褐绿色的粉末;味苦 |
本品为糖衣浓缩丸,除去糖衣后,显黑棕色至黑褐色;味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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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。3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4.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及老年体弱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,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,应到医院就诊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经期忌生冷饮食、不宜洗凉水澡。 2.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。 3.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,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。 4.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服药后痛经不减轻,或重度痛经者,应到医院诊治。 6.服药时间: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~7天开始,服至疼痛缓解。 7.如有生育要求(未避孕)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。 8.按用法用量服用,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 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