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|||
---|---|---|---|
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65g*12片*2板 |
0.25g |
|
生产企业 |
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广西梧州制药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|
|
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20090795 |
国药准字Z45020244 |
|
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,解毒,消炎。用于支气管咳嗽,扁桃体炎,咽炎。 |
清热燥湿解毒,活血消肿止痛。用于湿热瘀毒蕴结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、咽炎、扁桃体炎。 |
|
用法用量 |
吞服,或用水分散后口服。一次1~2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。小片一次5~8片,一日3次。 |
|
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。 |
|
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 |
|
成分 |
主要成份为穿心莲总内酯、山芝麻干浸膏。辅料为磷酸氢钙、微晶纤维素、交联聚维酮、三氯蔗糖、巧克力香精、硬脂酸镁。 |
苦玄参、毛冬青、广防己。 |
|
性状 |
本品为浅棕褐色的片;味甜,微苦。 |
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薄膜衣后,显棕褐色;味苦。 |
|
注意事项 |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 3.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。 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 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 6.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儿童、孕妇、年老体弱、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。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