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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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6g*12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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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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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44020200 |
国药准字H200803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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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解毒,凉血消肿。用于肺胃有热、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、扁桃体炎、喉痹咽痛。 |
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等咳嗽有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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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。成人常用量:每次0.2克(1片),每日3次。一般疗程为5~10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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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本品口服偶尔发生恶心、呕吐、上腹部不适、腹泻、咳嗽等不良反应,一般减量或停药即缓解。罕见皮疹和支气管痉挛等过敏反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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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1.哮喘患者禁用。2.对乙酰半胱氨酸过敏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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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穿心莲、山芝麻。 |
本品的主要成份为乙酰半胱氨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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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棕红色片,味苦。 |
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白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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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3.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6.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。2.老年患者伴有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。3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,尚缺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资料,因此不主张孕妇使用,治疗期间不推荐哺乳。4.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5.本品仅用于成人。6.本品与铁、铜等金属及橡胶、氧气、氧化物接触可发生不可逆性结合而失效,应避免接触。7.服用1疗程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,遵医嘱可延长服用期。8.如症状加重,应去医院就诊。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