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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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30mgx10片x2板/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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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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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44020200 |
国药准字H200006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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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解毒,凉血消肿。用于肺胃有热、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、扁桃体炎、喉痹咽痛。 |
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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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,成人一次1-2片,一日3次,饭后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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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偶见皮疹、恶心、胃部不适、食欲缺乏、腹痛、腹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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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偶见皮疹、恶心、胃部不适、食欲缺乏、腹痛、腹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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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穿心莲、山芝麻。 |
盐酸氨溴索。其化学名为:反式4-[(2-氨基-3,5二溴-苯基)甲基-氨基]环己醇盐酸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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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棕红色片,味苦。 |
为白色或类白色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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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3.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6.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2、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3、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(如右美沙芬等)同时使用,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。 4、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,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,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、咳痰的原因,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,应及时就医。 5、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 6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9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