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|||
---|---|---|---|
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12粒*2板 |
||
生产企业 |
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|
|
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44020200 |
国药准字H21022007 |
|
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解毒,凉血消肿。用于肺胃有热、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、扁桃体炎、喉痹咽痛。 |
用于治疗急、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。 |
|
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,一次1-2粒,一日3次。 |
|
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,此外,尚有乏力、头晕、上腹不适、食欲缺乏、皮疹等不良反应。 |
|
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|
|
成分 |
穿心莲、山芝麻。 |
磷酸苯丙哌林。 |
|
性状 |
本品为棕红色片,味苦。 |
本品为胶囊剂,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。 |
|
注意事项 |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3.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6.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本品仅有止咳作用,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,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.孕妇慎用。 3.服用时需整粒吞服,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,以免引起口腔麻木。 4.本药无祛痰作用,如咯痰症状明显,不宜使用。 5.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,应停药,并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