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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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片重0.25g |
0.2g*20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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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|
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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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20053945 |
国药准字H200803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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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解毒,凉血消肿。用于肺胃有热、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、扁桃体炎、喉痹咽痛。 |
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等咳嗽有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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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成人:口服,一次1片(600mg),一日1-2次,或遵医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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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本品口服偶尔发生恶心、呕吐、上腹部不适、腹泻、咳嗽等不良反应,一般减量或停药即缓解。罕见皮疹和支气管痉挛等过敏反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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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1.哮喘患者禁用。 2.对乙酰半胱氨酸过敏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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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穿心莲、山芝麻。 |
本品的主要成份为乙酰半胱氨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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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棕红色片,味苦。 |
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白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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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3.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6.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,如使用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,如有支气管痉挛发生应立即终止治疗。 2.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。 3.本品与铁、铜等金属及橡胶、氧气、氧化物接触可发生不可逆性结合而失效,应避免接触。 4.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增高、消除t1/2延长,应适当减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