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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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片重0.25g |
复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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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|
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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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20053945 |
国药准字H5002187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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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解毒,凉血消肿。用于肺胃有热、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、扁桃体炎、喉痹咽痛。 |
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、多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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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,成人,一次10毫升,一日3~4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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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有头晕、嗜睡、口干、恶心、皮肤过敏等反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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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1.肺出血患者禁用。2.新生儿、早产儿禁用。3.急性胃肠炎、肾炎患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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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穿心莲、山芝麻。 |
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10ml含愈创甘油醚150毫克,枸橼酸喷托维林15毫克,马来酸氯苯那敏3毫克,薄荷脑1毫克。辅料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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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棕红色片,味苦。 |
本品为褐色的粘稠液体;味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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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3.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6.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用药3~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3.心血管疾病、高血压、膀胱颈梗阻、幽门梗阻、十二指肠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前列腺肥大、青光眼、消化道溃疡等患者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4.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9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