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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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32g*20片 |
100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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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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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20063580 |
国药准字Z510200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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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解毒,凉血消肿。用于肺胃有热、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、扁桃体炎、喉痹咽痛。 |
祛痰。镇咳。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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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,2~5岁一次5毫升。2岁以下酌情递减,5岁以上一次5~10毫升,一日3~4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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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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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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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穿心莲干浸膏、山芝麻干浸膏。辅料为淀粉、蔗糖、糊精、硬脂酸镁、药用薄膜包衣预混辅料。 |
甘草流浸膏、桔梗流浸膏、氯化铵、橙皮酊。辅料为蔗糖、苯甲酸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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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薄膜衣后显褐色;味苦。 |
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;味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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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 3.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 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 6.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食生冷辛辣食物。2.本品含氯化铵。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;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3.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。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。5.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,应及时就医。6.本品不宜久服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12.本品在贮藏过程中,如有少量沉淀,用时摇匀即可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