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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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32g*20片 |
79.2mg(相当于苯丙哌林60mg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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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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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20063580 |
国药准字H200597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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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解毒,凉血消肿。用于肺胃有热、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、扁桃体炎、喉痹咽痛。 |
镇咳,用于刺激性干咳。用于急、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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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。成人一次1片,一日2次,或遵医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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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偶有头晕、嗜睡、上腹不适、乏力和药疹等。偶见一过性口、咽部麻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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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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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穿心莲干浸膏、山芝麻干浸膏。辅料为淀粉、蔗糖、糊精、硬脂酸镁、药用薄膜包衣预混辅料。 |
磷酸苯丙哌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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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薄膜衣后显褐色;味苦。 |
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为双层着色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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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 3.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 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 6.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本品仅有止咳作用,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,请即咨询医师或药师; 2.孕妇慎用; 3.服用时需整片吞服,切勿嚼碎; 4.本药无祛痰作用,如咯痰症状明显,不宜使用; 5.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; 6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; 7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