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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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400mg*12s |
10g:0.3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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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|
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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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20020178 |
国药准字H2008049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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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1.软组织损伤引起疼痛,如扭伤,劳损。2.非关节性风湿病引起的疼痛,如滑囊炎、肩周炎、肌腱炎等。3.类风湿性关节炎、骨关节炎、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。4.轻度至中度疼痛,如头痛、牙痛、痛经以及牙科、产科、矫形外科等手术后疼痛。5.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。6.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的治疗。 |
本品为非甾体抗炎镇痛药,主要用于缓解骨关节炎以及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后所致的肿胀、疼痛症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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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成人一次一片,4~6小时一次,一日最大量不得超过8片。儿童:该药须饭后服用,30kg以上的儿童患者每8小时半片。 |
每次1g,一日2-4次,若有多处损伤涂擦本品,一日总量不超过25克(相当于25次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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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1.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、胃烧灼感、胃痛、恶心、呕吐,出现于16%的长期用药者,停药上述症状消失,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。少数(<1%)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,亦有因溃疡穿孔者。2.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、嗜睡、晕眩、耳鸣少见,出现在1%~3%患者。3.肾功能不全很少见,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;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。4.其它少见症状有皮疹、支气管哮喘发作、肝酶升高、白细胞减少、贫血、血小板减少等。 |
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,为芬布芬活性代谢物,体外试验显示,本品对前列腺素合成酶环加氧酶(豚鼠肺脏提示)的抑制作用相当于吲哚美辛的1/2,阿司匹林的10倍。动物试验表明,该药经皮吸收,能抑制角叉菜胶诱发的大鼠足肿和由巴豆油诱发的大鼠耳肿,提高角叉菜胶诱发大鼠炎症足的痛阈值,具有局部抗炎作用。 毒理研究:生殖毒性于大鼠雄鼠交配前13日至试验结束,雌鼠交配前14日至妊娠7日皮下注射5mg/kg联苯乙酸,对雌鼠发情周期无影响,对雌雄动物的交配率及受孕率无影响,对胎仔无影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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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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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对本品有过敏史者以及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。 2、有阿司匹林哮喘史以及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 3、哮喘病人慎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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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分为: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。 |
本品主要成份为联苯乙酸,辅料为卡波姆、二异丙醇胺、乙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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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水溶性无色、透明的稠厚液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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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乙醇中毒、肝病或病毒性肝炎、肾功能不全、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或有溃疡史者慎用。2.支气管哮喘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、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(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)、有骨髓功能减退病史的患者慎用。3.长期或大量用药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、肾功能检查。4.服药3天后,若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。5.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,在使用本品的同时,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。6.出现皮疹、荨麻疹等过敏性反应时,应立即停药。7.三岁以下儿童应慎用。 |
1.禁用于眼及粘膜。 2.勿用于割伤及擦伤的皮肤。 3.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。 4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5.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6.慢性疾病(如骨关节炎)长期使用本品时需仔细观察并警惕上述不良反应。 7.使用本品请勿超过7天,如果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依然存在,请告知医生。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