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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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复方 |
100片/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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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国药集团精方(安徽)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国药集团同济堂(贵州)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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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34022271 |
国药准字H520207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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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、多痰。 |
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关节痛、神经痛、头痛以及偏头痛、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,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(如水痘、血友病、出血性疾病、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、胃炎患者等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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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成人,一次5~10毫升,一日3~4次。 |
口服,成人0.3g~0.6g/次,4次/日,最大量2g/日,退热疗程不超过3日,镇痛不宜超过10日。小儿按体重每次10mg~15mg/kg,每4h~6h服1次;12岁以下小儿不超过5次/日,疗程不超过5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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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困倦、口干、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,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、失眠、心悸、视力模糊、排尿困难等。 |
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均有明显不良反应。 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、皮疹、发热、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,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渗出性红斑、剥脱性皮炎、龟头糜烂等。 长期服用非那西丁可引起肾乳头坏死、间质性肾炎并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,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,还可造成对药物的依赖性。 非那西丁还易使血红蛋白形成高铁血红蛋白,使血液的携氧能力下降,导致紫绀,还可引起溶血、肝脏损害,并对视网膜有一定毒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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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1.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。 2.临产前1~2周孕妇禁用。 3.严重肝、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 4.新生儿、婴儿禁用。 |
对氨基比林、非那西丁、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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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,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,氯化铵100毫克。 |
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分为:每片含氨基比林150mg、非那西丁150mg、咖啡因50mg、苯巴比妥15m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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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;气芳香,味甜。 |
本品为白色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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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应用本品3~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.下列情况应慎用:急性哮喘、膀胱颈梗阻、骨髓抑制、心血管疾并昏迷、闭角型青光眼、肝肾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、消化道溃疡、前列腺肥大、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、黄疸。 3.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 4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5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6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7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8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本品长期服用,可导致肾脏损害,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,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。 不宜长久使用,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,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。 2.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,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,特别是亚硝胺,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。 3.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,并产生耐受。 4.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