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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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10mg |
2ml:4m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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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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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32020812 |
国药准字H23020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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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。 |
适用于风湿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骨折的早期愈合、骨关节炎、腰腿疼痛及创伤恢复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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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成人常用量:一次20mg,一日1次,或一次l0mg,一日2次。饭后服用。 |
肌内注射,一次2~4ml,一日4~8ml;静脉滴注,一日8~12ml,加入250~500ml5%葡萄糖注射液或0.9%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,10~15日为一疗程或遵医嘱,小儿酌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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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1.恶心、胃痛,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,其中3.5%需为此撤药。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,有的合并出血,甚至穿孔。 2.中性粒细胞减少、嗜酸粒细胞增多、血尿素氮增高、头晕、眩晕、耳鸣、头痛、全身无力、水肿,皮疹或瘙痒等。 3.肝功能异常、血小板减少、多汗、皮肤瘀斑、脱皮、多形性红斑、中毒性上皮坏死、大疱性多形红斑(Stevens-Johnson综合征),皮肤对光过敏反应、视力模糊、眼部红肿、高血压、血尿、低血糖,精神抑郁,失眠及精神紧张等。 |
尚未见不良反应发生,如出现发热或皮疹,请酌情减少用量或停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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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本品过敏、消化性溃疡、慢性胃病患者禁用。 |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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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: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,其化学名为2-甲基-4-羟基-N-(2-吡啶基)-2H-1,2-苯并噻嗪-3 甲酰胺-1,1-二氧化物。 |
鹿科动物梅花鹿(Cervus Nippon Temmick)的骨骼和葫芦科植物甜瓜(Cucumis melo L.)的干燥成熟种子,经分别提取后制成的灭菌水溶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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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绿色片、薄膜衣片或糖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。 |
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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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交叉过敏。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,对本品也可能过敏。 2.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,以减少胃肠刺激。 3.一日量超过20mg时,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。 4.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~12天,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,因此,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。 5.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、血象异常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症状、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,应立即停药。 6.下列情况应慎用: (1)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; (2)哮喘; (3)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; (4)肾功能不全; (5)老年人。 7.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、肾功能及血象。 8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,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。 9.能抑制血小板聚集,作用比阿司匹林弱,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。术前和术后应停用。 |
1、静脉滴注给药时,本品宜单独使用,不宜与其他药物同时滴注。 2、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3、使用时发现药品破损或浑浊勿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