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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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20mg*50片 |
0.125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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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|
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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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44021709 |
国药准字H4402304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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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吡罗昔康片功效: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。 |
适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、骨关节炎、强直性脊柱炎、痛风、关节炎、腱鞘炎。亦可用于缓解骨肉骨骼扭伤、挫伤、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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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成人常用量:一次20mg,一日1次,或一次l0mg,一日2次。饭后服用。 |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(1)成人常用量:①抗风湿,一次0.25~0.5g,早晚各一次,或早晨服0.25g,晚上服0.5g;②止痛,首次0.5g,以后必要时0.25g,必要时每6~8小时一次;③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,首次0.75g,以后一次0.25g,每8小时一次,直到急性发作停止;④痛经,首次0.5g,以后必要时0.25g,每6~8小时一次。(2)小儿常用量:抗风湿,按体重一次5mg/kg,一日2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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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(1)恶心、胃痛,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,其中3.5%需为此撤药。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,有的合并出血,甚至穿孔。(2)中性粒细胞减少、嗜酸粒细胞增多、血尿素氮增高、头晕、眩晕、耳鸣、头痛、全身无力、水肿,皮疹或瘙痒等。(3)肝功能异常、血小板减少、多汗、皮肤瘀斑、脱皮、多形性红斑、中毒性上皮坏死、大疱性多形红斑(Stevens-Johnson综合征),皮肤对光过敏反应、视力模糊、眼部红肿、高血压、血尿、低血糖,精神抑郁,失眠及精神紧张等。 |
(1)皮肤瘙痒、呼吸短促、呼吸困难、哮喘、耳鸣、下肢水肿、胃烧灼感、消化不良、胃痛或不适、便秘、头晕、嗜睡、头痛、恶心及呕吐等。 (2)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、听力减退、腹泻、口腔刺激或痛感、心慌及多汗等。 (3)胃肠出血、肾脏损害(过敏性肾炎、肾病、肾乳头坏死及肾功能衰竭等)、荨麻疹、过敏性皮疹、精神抑郁、肌肉无力、出血或粒细胞减少及肝功损害等较少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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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本品过敏、消化性溃疡、慢性胃病患者禁用。 |
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,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、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,均应禁用;胃、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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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详见说明书 |
本品主要成份为:萘普生。其化学名称为:(+)--甲基-6-甲氧基-2-萘乙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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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类白色、微黄绿色片或为糖衣片,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。 |
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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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(1)交叉过敏。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,对本品也可能过敏。(2)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,以减少胃肠刺激。(3)一日量超过20mg时,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。(4)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~12天,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,因此,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。(5)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、血象异常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症状、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,应即停药。(6)过量中毒时应即行催吐或洗胃,并进行支持和对症治疗。(7)下列情况应慎用:①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;②哮喘;③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; |
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,其镇痛、抗炎、解热作用,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而起作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