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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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20mg*50片 |
0.1g*10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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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|
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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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44021709 |
国药准字H200104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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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吡罗昔康片功效: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。 |
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,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。可用于慢性关节炎(如骨关节炎等)的疼痛、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、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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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成人常用量:一次20mg,一日1次,或一次l0mg,一日2次。饭后服用。 |
口服,一次0.05-0.1g,每日二次,餐后服用。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,疗程不能超过15天。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、最短的疗程,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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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(1)恶心、胃痛,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,其中3.5%需为此撤药。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,有的合并出血,甚至穿孔。(2)中性粒细胞减少、嗜酸粒细胞增多、血尿素氮增高、头晕、眩晕、耳鸣、头痛、全身无力、水肿,皮疹或瘙痒等。(3)肝功能异常、血小板减少、多汗、皮肤瘀斑、脱皮、多形性红斑、中毒性上皮坏死、大疱性多形红斑(Stevens-Johnson综合征),皮肤对光过敏反应、视力模糊、眼部红肿、高血压、血尿、低血糖,精神抑郁,失眠及精神紧张等。 |
胃灼热、恶心、胃痛。但症状都很轻微、短暂,很少需要中断治疗。极少情况下,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。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,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的消炎药一样,可能产生头晕、欲睡、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一约翰逊(Stevens-Johnson)综合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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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本品过敏、消化性溃疡、慢性胃病患者禁用。 |
1.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。2.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。3.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。4.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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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详见说明书 |
尼美舒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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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类白色、微黄绿色片或为糖衣片,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。 |
本品为胶囊剂,内含有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色的颗粒或粉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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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(1)交叉过敏。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,对本品也可能过敏。(2)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,以减少胃肠刺激。(3)一日量超过20mg时,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。(4)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~12天,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,因此,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。(5)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、血象异常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症状、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,应即停药。(6)过量中毒时应即行催吐或洗胃,并进行支持和对症治疗。(7)下列情况应慎用:①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;②哮喘;③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; |
1.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。2.有出血性疾病、胃肠道疾病、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。3.本品通过肾脏排泄,如有肾功能不全,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。4.在服用本品之后,如出现视力下降,应停止用药,进行眼科检查。5.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。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