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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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10mg |
0.2g*10片*2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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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国药控股星鲨制药(厦门)有限公司 |
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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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35020786 |
国药准字H2006678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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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。 |
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骨关节炎、强直性脊柱炎、肩周炎、颈肩腕综合症、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、镇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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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成人常用量:一次20mg,一日1次,或一次l0mg,一日2次。饭后服用。 |
口服。一日一次,一次2片(400mg),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,或遵医嘱,每日最大剂量为3片(600mg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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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1.恶心、胃痛,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,其中3.5%需为此撤药。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,有的合并出血,甚至穿孔。 2.中性粒细胞减少、嗜酸粒细胞增多、血尿素氮增高、头晕、眩晕、耳鸣、头痛、全身无力、水肿,皮疹或瘙痒等。 3.肝功能异常、血小板减少、多汗、皮肤瘀斑、脱皮、多形性红斑、中毒性上皮坏死、大疱性多形红斑(Stevens-Johnson综合征),皮肤对光过敏反应、视力模糊、眼部红肿、高血压、血尿、低血糖,精神抑郁,失眠及精神紧张等。 |
主要为消化道症状:有恶心、胃痛、胃不适、腹胀、食欲不振,腹泄、便秘、口渴、口炎、消化道出血;其次为头晕、头痛、眩晕、神经过敏、困倦、失眠、耳鸣、抽搐、水肿;偶见血液系统的粒细胞减少及全血细胞减少;肾病综合症及一过性肝功能异常。少数人有过敏反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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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本品过敏、消化性溃疡、慢性胃病患者禁用。 |
消化道溃疡患者,严重肝肾疾病患者,对本品、阿斯匹林以及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物过敏者,血液病患者,有哮喘、荨麻疹病史者,心力衰竭患者,利尿药导致的血容量降低或肾血流量不足的患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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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: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,其化学名为2-甲基-4-羟基-N-(2-吡啶基)-2H-1,2-苯并噻嗪-3 甲酰胺-1,1-二氧化物。 |
本品主要成份是奥沙普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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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绿色片、薄膜衣片或糖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。 |
本品为肠溶片,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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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交叉过敏。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,对本品也可能过敏。 2.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,以减少胃肠刺激。 3.一日量超过20mg时,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。 4.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~12天,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,因此,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。 5.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、血象异常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症状、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,应立即停药。 6.下列情况应慎用: (1)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; (2)哮喘; (3)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; (4)肾功能不全; (5)老年人。 7.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、肾功能及血象。 8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,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。 9.能抑制血小板聚集,作用比阿司匹林弱,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。术前和术后应停用。 |
1、作为抗炎、镇痛,解热药物,本品应对症使用。 2、既往有出血病史者慎用。 3、长期服用的患者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和血象,如出现异常应停药,并给予适当处理。 4、患者出现视力模糊,色视,弱视或胶原病时,应停用本品。 5、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