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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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1g:120单位 |
每袋装15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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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青岛海汇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|
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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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37022499 |
国药准字Z2202106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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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助消化药。用于胃蛋白酶缺乏或病后消化机能减退引起的消化不良症。 |
温中醒脾,和胃降逆,芳香化浊,消导化食。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,泛酸,恶心及消化不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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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0.2~0.4g(1:1200单位),一日3次,饭前或饭时服,常与0.1mol/L稀盐酸0.5~2.0ml同服;或配成含1%~2%稀盐酸的胃蛋白酶合剂,口服,一次10~20ml,一日3次,饭前或饭时服。 |
口服。一次1袋,一日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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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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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消化性溃疡患者忌用。 |
孕妇忌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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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胃蛋白酶系自猪、羊或牛的胃粘膜中提取的蛋白水解酶。本品系胃蛋白酶用乳糖、葡萄糖或蔗糖稀释制得。每1g中含蛋白酶活力不得少于120单位或1200单位。 |
木香(煨)、檀香、肉桂、细辛、薏苡仁(炒)、赤小豆、山楂、鸡内金、乌梅、炙甘草。辅料为砂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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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的粉末;味甜,无霉败臭;有引湿性;水溶液呈酸性反应。 |
本品为棕色的颗粒;味酸甜、微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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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(1)遇热不稳定,70℃以上失效。 (2)本品易吸潮,使蛋白消化力降低,如已吸潮或变性者不宜服用。 |
1.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。 2.不适用于脾胃阴虚,主要表现为口干、舌红少津、大便干。 3.有浅表性胃炎、萎缩性胃炎、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本品不宜久服,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,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。 5.糖尿病患者慎用。 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