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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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丸重3g |
10m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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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|
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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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15020740 |
国药准字H200806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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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健脾和胃。用于脾胃虚弱,消化不良,腹胀便溏。 |
1.由胃排空延缓、胃食管反流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:上腹胀闷感、腹胀、上腹疼痛;嗳气、胃肠胀气;恶心、 呕吐;由于反流引起的口腔和胃烧灼感。 2.各种原因引起的恶心、呕吐,如功能性、器质性、感染性、饮食性、放射性治疗或化疗;以及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 (如左旋多巴、溴隐亭等)治疗帕金森氏症所引起的恶心、呕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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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一次1丸,一日2~3次;三岁以内小儿酌减。 |
1.成人:治疗上消化道动力失调,成人常用口服剂量为每次1粒(10mg),每日3~4次,饭前1530分钟或就寝时服用。 对病情严重或已产生耐受性的患者,可增至每次2粒(20mg)r每曰3~4次或遵医嘱。对因服用抗帕金森氏症多巴胺受 体激动剂而导致的恶心呕吐,成人可采用口服剂量每次2粒(20mg),每曰3~4次。如因静滴抗帕金森氏症多巴胺受体 激动剂引起的恶心呕吐,治疗剂量还需增加。 2.2岁及以上儿童:以多潘立酮计,按体重每次0.2~0.3mg/kg,每日3~4次,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30mg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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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临床试验表明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7%。大多数不良反应在本品继续使用中可消失或被患者耐受,另外一些较严 重的不良反应,如溢乳、男子乳房女性化、女性月经不调均与使用剂量有关,减少剂量或停止用药即可消失。 中枢神经系统: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.6%, 口干(1.9%),头痛或偏头痛(1.2%),失眠、神经过敏、头晕、饥渴感、嗜睡、 易怒(全部发生率小于1 %)。 消化系统: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.4%,腹部痉挛、腹泻、反流、食欲改变、恶心、胃灼热感、便秘(全部发生率小于1%)。 内分泌系统: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.3%,面部潮红、乳痛、溢乳、男子乳房女性化、女性月经不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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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1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2.增加胃动力有可能产生危险时禁用,如胃肠道出血、机械性梗阻、胃肠道穿孔。 3.分泌催乳素的垂体肿瘤(催乳素瘤)、嗜铬细胞瘤、乳癌患者禁用。 4.禁止与酮康唑口服制剂合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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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人参、白术(炒)、茯苓、甘草、陈皮、山药、莲子(炒)、山楂(炒)、六神曲(炒)、麦芽(炒)、泽泻。辅料为赋形剂蜂蜜。 |
主要组成成份:本品活性成份为多潘立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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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棕色的大鲨丸,味甜。 |
本品为硬胶囊,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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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。 2.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3.感冒时不宜服用。 4.长期厌食、体弱消瘦者,及腹胀重、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5.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1.服用前应除去蜡皮、塑料球壳;本品可嚼服,也可分份吞服。 |
1.本品升高催乳素水平,长期用药会维持高水平,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。组织培养试验表明近三分之一的乳腺癌患者 为体外泌乳素依赖,所以对于具有乳腺癌病史的患者应注意这一潜在因素。无论是临床研究还是流行病学研究都不能 表明长期给予本品和乳腺肿瘤的发生有关。 2.肾功能不全患者单次给药不需调整剂量,但重复给药时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将服药频率减为每曰1~2次,同时剂量酌减。 3.由于多潘立酮主要在肝脏代谢,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。 4.心脏病患者(心律失常)以及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应用时需慎重,有可能加重心律紊乱。 5.当抗酸剂或抑制胃酸分泌药物与本品合用时,前两类药不能在饭前服用,应于饭后服用,即不宜与本品同时服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