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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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10g:0.1g |
每粒装0.5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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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|
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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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13022089 |
国药准字Z20040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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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缓解局部疼痛,如肌肉痛、关节痛以及拉伤、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,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。 |
本品具有活血健骨,化瘀止痛功能,用于股头缺血性坏死,症状髋部活动受限,疼痛,跛行,肌肉萎缩,腰膝酸软,乏力倦怠,舌质偏红或有淤斑,脉弦等症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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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外用。用本品适量涂于痛处,用手轻揉局部使药物渗入皮肤,涂药处再用热敷效果更好。一日用药2~3次。 |
口服,一次4粒,一日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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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涂擦本品过多时,可出现皮肤瘙痒、脱屑。停药后自行消失。 |
1.个别病人服用后出现ALT升高,与服用本品的关系尚未明确。 2.个别病人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部不适、腹泻、潮热、皮肤瘙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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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1.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2.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。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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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主要成份吲哚美辛。 |
木豆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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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淡黄色栓。 |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棕黄色的颗粒。气特异,味苦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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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、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2.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。3.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。4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5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6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7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8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若疼痛持续加剧,请咨询专科医生。 2.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 3.小儿遵医嘱用药。 4.服用本品期间,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短暂的髋关节疼痛加剧,这是死骨吸收的正常反应,此时应注意减轻负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