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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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10g:0.1g |
0.5g*36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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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|
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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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13022089 |
国药准字Z200536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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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缓解局部疼痛,如肌肉痛、关节痛以及拉伤、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,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。 |
清肝胆,利湿热。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,耳鸣耳聋,耳部疼痛,胁痛口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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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外用。用本品适量涂于痛处,用手轻揉局部使药物渗入皮肤,涂药处再用热敷效果更好。一日用药2~3次。 |
口服,一次4粒,一日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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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涂擦本品过多时,可出现皮肤瘙痒、脱屑。停药后自行消失。 |
少数患者可见恶心、腹痛、腹泻等消化道反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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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1.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2.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。 |
孕妇忌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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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主要成份吲哚美辛。 |
龙胆、柴胡、黄芩、栀子(炒)、泽泻、木通、车前子(盐炒)、当归、地黄、甘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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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淡黄色栓。 |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;味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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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、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2.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。3.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。4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5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6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7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8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烟、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有高血压、心律失常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,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年老体弱,大便溏软者慎用;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,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,应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6.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