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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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复方 |
0.2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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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长春万德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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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33022187 |
国药准字H220216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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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、胃灼热感(烧心)、反酸。 |
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、胃灼热感(烧心)、反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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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成人一次2片,一日3次。饭后嚼碎服或将药片掰成小片吞服。 |
口服。成人一次1粒,一日2次,24小时内不超过4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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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可引起呃逆,胃肠充气。 |
1 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:男性乳房肿胀、泌乳现象、性欲减退、腹泻、眩晕或头痛、肌痉挛或肌痛、皮疹、脱发等。 2 偶见的不良反应有:(1) 精神紊乱,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,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; (2) 咽喉痛热; (3) 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,以及异常倦怠无力; (4) 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,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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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1、胃酸缺乏患者禁用。2、严重肾病患者禁用;3、孕妇禁用;4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|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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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每片含碱式硝酸铋300毫克,碳酸氢钠200毫克,重质碳酸镁400毫克,弗朗鼠李皮25毫克。 |
品主要成份为:西咪替丁 化学名称为:N'-甲基-N''-[2[[(5-甲基-1H-咪唑-4-基)甲基]硫代]乙基]-N-氰基胍。 分子式:C10H16N6S 分子量:252.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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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粉红色片。 |
本品为胶囊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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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治疗期间,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,少食煎炸油腻食品。3.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,属正常现象。4.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5.哺乳期妇女慎用。6.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,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 儿童、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3 下列情况慎用: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器质性脑病、肝肾功能损害。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