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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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1g |
每袋装6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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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|
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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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20050920 |
国药准字Z200301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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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,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〔透明质酸(HA)和Ⅲ型前胶原蛋白(PⅢP)〕的改善 |
清热利湿,疏肝退黄。用于因湿热内蕴引起的黄疸型病毒性肝炎患者的退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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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:口服,每次0.2g~0.3g(2~3片),每日三次,三个月为一疗程,或遵医嘱。 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〔透明质酸(HA)和Ⅲ型前胶原蛋白(PⅢP)〕的改善:口服,每次0.3g(3片),每日三次,六个月为一疗程,或遵医嘱。 |
口服,一次1袋,一日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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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,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。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、呕吐、口苦、食欲减退、腹泻、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,偶见皮疹、胸闷、发热,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。 |
1.偶见轻微腹泻。2.临床试验中曾有1例受试者在口服苦黄颗粒1天后出现频繁呕吐,这与药物的关系尚不明确。3.偶见红细胞、血红蛋白及白细胞减少,这与药物的关系尚不明确,一般停药后可恢复正常。4.偶见血清肌苷出现异常,这与药物的关系尚不明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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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|
孕妇及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忌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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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。 |
本品主要成分为茵陈、柴胡、大青叶、大黄、苦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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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。 |
苦黄颗粒为棕色颗粒;气微,味甜、微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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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。 2.严重肾功能不全者,不建议使用本品。 3.肝功能衰竭者慎用。 |
严重心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、脾虚患者慎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