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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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1g |
1ml:1m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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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|
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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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20080284 |
国药准字H200525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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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,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〔透明质酸(HA)和Ⅲ型前胶原蛋白(PⅢP)〕的改善。 |
1. 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。 2. 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(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)。 3. 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(如类风湿性关节炎、系统性红斑狼疮等)。 4. 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(严重免疫缺陷、HIV患者、极度免疫低下或先天性胸腺功能不全或无胸腺等)。 5. 肿瘤的辅助治疗。 6. 外科手术及严重感染手术的患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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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:口服,每次0.2g~0.3g(2~3片),每日三次,三个月为一疗程,或遵医嘱。 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〔透明质酸(HA)和Ⅲ型前胶原蛋白(PⅢP)〕的改善:口服,每次0.3g(3片),每日三次,六个月为一疗程,或遵医嘱 |
肌肉注射,一次1mg,一日1~2次或者一次10mg,一周1~2次,15~30日为一个疗程,或遵医嘱;也可溶于250ml 0.9%氯化钠注射液慢速单独滴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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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,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。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、呕吐、口苦、食欲减退、腹泻、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,偶见皮疹、胸闷、发热,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。 |
少数病人有注射部位疼痛和硬结,个别可见恶心、发热、头晕、胸闷、无力等不良反应,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,但不影响继续用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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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|
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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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。 |
本品主要成分为:胸腺五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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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薄膜薄衣片,除去薄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。 |
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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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。 2.严重肾功能不全者,不建议使用本品。 3.肝功能衰竭者慎用。 |
1. 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,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(例如器官移植受者)应慎重使用本品,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。 2.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。 3. 18岁以下患者慎用。 4. 不与其它药物混合注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