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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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1g |
每粒装0.4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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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|
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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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20080284 |
国药准字Z200258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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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,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〔透明质酸(HA)和Ⅲ型前胶原蛋白(PⅢP)〕的改善。 |
清热解毒,活血化瘀。用于湿热瘀阻所致的急、慢性乙型肝炎,见有乏力、肝痛、纳差、脘胀等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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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:口服,每次0.2g~0.3g(2~3片),每日三次,三个月为一疗程,或遵医嘱。 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〔透明质酸(HA)和Ⅲ型前胶原蛋白(PⅢP)〕的改善:口服,每次0.3g(3片),每日三次,六个月为一疗程,或遵医嘱 |
口服。一次4粒,一日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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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,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。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、呕吐、口苦、食欲减退、腹泻、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,偶见皮疹、胸闷、发热,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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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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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。 |
由叶下珠、白花蛇舌草、虎杖、丹参、黄芪、首乌组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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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薄膜薄衣片,除去薄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。 |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;味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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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。 2.严重肾功能不全者,不建议使用本品。 3.肝功能衰竭者慎用。 |
定期复查肝肾功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