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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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50ml:苦参素0.2g(以氧化苦参碱计)与葡萄糖2.5g |
10m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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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|
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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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20030322 |
国药准字H2005846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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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。 |
(1)慢性乙型肝炎; (2)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(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)。 (3)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(如类风湿性关节炎,系统性红斑狼疮,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)。 (4)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(如病毒性肝炎,预防上呼吸道感染,顽固性口腔溃疡等)。 (5)肿瘤的辅助治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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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静脉滴注。每日一次,每次0.6g(1瓶),二月为一疗程,或遵医嘱 |
肌肉注射,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或溶于250ml 0.9%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慢速单独滴注,一次1支,一日1~2次,15~30日为一个疗程,或遵医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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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,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。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、呕吐、口苦、腹泻、上腹不适或疼痛,偶见皮疹、胸闷、发热,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。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。 |
(1)耐受性良好,个别可见恶心、发热、头晕、胸闷、无力等不良反应,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。 (2)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,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,仍可继续使用本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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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|
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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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氧化苦参碱 |
主要成份:胸腺五肽 化学名称:N-[N-[Nα-[Nα-L-精氨酰-L-赖氨酰]-L-α-天门冬氨酰]-L-缬氨酰]-L-酪氨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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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。 |
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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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。 2.严重肾功能不全者,不建议使用本品。 3.肝功能衰竭者慎用。 |
(1)本品通过调节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,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(例如器官移值受者)应慎重使用本品,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。 (2)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