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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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17g*2锭+8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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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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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34020292 |
国药准字Z5302006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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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燥湿,泻火。用于目赤口燥,咽喉肿痛。 |
本品明目退翳,解毒散结,消肿止痛。用于暴发火眼,目赤肿痛,痧眼刺痛,目痒流泪,翼状胬肉,牙龈肿痛,喉舌红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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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外用,临用时,取本品2锭,加入滴眼用溶剂中,振摇使之溶解,摇匀后即可滴入眼睑内,一日2~4次。牙龈肿痛、喉舌炎症可含服,一次1锭,一日3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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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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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孕妇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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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坚龙胆。 |
炉甘石(煅)、冰片、龙胆浸膏、没药(制)、人工麝香、硼砂(煅)、芒硝、玄明粉、乳香(制)、明矾(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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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糖衣片 |
本品为棕色的圆柱形小锭;气芳香、味微苦、具清凉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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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烟、酒及辛辣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糖尿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5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烟、酒、辛辣食物,忌鱼虾腥物 2.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。 3.用药后有眼痒,眼睑皮肤潮红,结膜水肿者停用,并到医院就诊。 4.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,应间隔一小时后滴用。 5.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