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|||
---|---|---|---|
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25g*12片*2板 |
||
生产企业 |
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|
|
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34020292 |
国药准字Z22023998 |
|
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燥湿,泻火。用于目赤口燥,咽喉肿痛。 |
清热散风,止痛退翳。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,羞明多泪。 |
|
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,一次4粒,一日2次。 |
|
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 |
|
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 |
|
成分 |
坚龙胆。 |
熊胆、龙胆、黄连粉、大黄、黄芩、决明子、菊花、地黄、栀子、木贼、冰片等17味。辅料为淀粉。 |
|
性状 |
糖衣片 |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;气清凉,味苦、微辛。 |
|
注意事项 |
1.忌烟、酒及辛辣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糖尿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5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生冷油腻食物,鱼、虾腥物,忌烟、酒刺激食物。 2.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、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、大便稀溏者慎用。 3.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。 4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 5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 6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7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