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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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26g |
每瓶装0.75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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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|
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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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53020915 |
国药准字Z130217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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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目赤口燥,咽喉肿痛。 |
明目消炎。用于目赤肿痛,暴发火眼,眼赤烂,轻沙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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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用玻璃棍蘸冷开水,蘸药少许,点于眼内,一日1~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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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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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孕妇禁用 |
孕妇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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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龙胆草。 |
人工牛黄、人工麝香、熊胆、珍珠、冰片、硼砂、琥珀、珊瑚、海螵蛸、红丹、大青盐、石斛、炉甘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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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糖衣片,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;味苦。 |
本品为淡棕色的细粉末;气香,味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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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 忌烟、酒及辛辣食物。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 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糖尿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5 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 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烟、酒、辛辣食物,忌鱼、虾腥物。2.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。3.滴入眼内后,应无沙涩磨痛,流泪频频等症,如有发生,应予停用。4.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,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。5.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。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8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