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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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片相当于原药材0.4克 |
每袋装10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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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|
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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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53021200 |
国药准字Z450208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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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本品清热燥湿,泻火。用于目赤口燥,咽喉肿痛。尚不明确。 |
清肝明目,疏风散热,除湿痹,解疮毒。用于风热感冒,目赤头痛,头晕耳鸣,咽喉肿痛,疔疮肿毒等症,并可作清凉饮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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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本品口服,一次10~20克,一日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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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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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本品忌烟﹑酒及辛辣﹑生冷﹑油腻食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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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成分为龙胆。辅料为蔗糖﹑滑石粉。 |
本品主要成分:夏枯草﹑野菊花﹑桑叶。辅料为蔗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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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糖衣片,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;味苦。 |
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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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烟、酒及辛辣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糖尿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5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 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 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 6.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