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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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片相当于原药材0.4克 |
0.55g*10粒*2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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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|
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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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53021200 |
国药准字Z200501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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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本品清热燥湿,泻火。用于目赤口燥,咽喉肿痛。尚不明确。 |
清热泻火解毒,化瘀凉血止血。用于火毒所致的身热烦燥,目赤口疮,咽喉、牙龈肿痛、大便秘结,吐血、咯血、衄血、痔血等症;咽炎、扁桃体炎、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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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,一次3粒,一日3~4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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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偶见皮疹、恶心、腹泻、腹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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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孕妇、绞窄性肠梗阻及结肠黑变病患者忌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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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成分为龙胆。辅料为蔗糖﹑滑石粉。 |
大黄、黄连、黄芩、大豆油、蜂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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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糖衣片,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;味苦。 |
本品为软胶囊,内容物为棕褐色的油状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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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烟、酒及辛辣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糖尿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5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 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出现腹泻时,可酌情减量。本品不宜大量、久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