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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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片相当于原药材0.4克 |
0.31g*20片*2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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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|
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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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53021200 |
国药准字Z200935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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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本品清热燥湿,泻火。用于目赤口燥,咽喉肿痛。尚不明确。 |
清热泻火,通便。用于咽喉肿痛,牙痛,头目眩晕,口鼻生疮,风火目赤,大便不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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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,一次6片,一日2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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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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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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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成分为龙胆。辅料为蔗糖﹑滑石粉。 |
详见说明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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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糖衣片,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;味苦。 |
本品为糖衣片,除去糖衣片后显棕褐色;味微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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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烟、酒及辛辣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糖尿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5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 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油腻食物。2.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清火片。3.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,应减量;每日3次以上者,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。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加重者,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。6.小儿、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,若需使用,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清火片前请咨询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