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|||
---|---|---|---|
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片相当于原药材0.4克 |
0.25g*12粒*2板/盒 |
|
生产企业 |
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|
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|
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53021200 |
国药准字Z20043941 |
|
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本品清热燥湿,泻火。用于目赤口燥,咽喉肿痛。尚不明确。 |
清热散风,止痛退翳。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,羞明多泪。 |
|
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。一次4粒,一日2次,小儿酌减。 |
|
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 |
|
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孕妇禁用。 |
|
成分 |
本品成分为龙胆。辅料为蔗糖﹑滑石粉。 |
熊胆粉、龙胆、盐泽泻、地黄、当归、栀子、菊花、盐车前子、决明子、柴胡、防风、黄芩、木贼、黄连、薄荷脑、大黄、冰片。辅料为淀粉。 |
|
性状 |
本品为糖衣片,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;味苦。 |
本品为硬胶囊,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;气清凉,味苦、微辛。 |
|
注意事项 |
1.忌烟、酒及辛辣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糖尿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5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 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、忌生冷油腻食物,鱼、虾腥物,忌烟、酒刺激食物。 2、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、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、大便稀溏者慎用。 3、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。 4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5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6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 7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8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