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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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片重0.41g |
250毫克*12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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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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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20030130 |
国药准字H440236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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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利咽,消肿止痛。主治急性咽炎,症见:咽痛、红肿,或干燥灼热,发热,微恶风。 |
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、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、急性咽炎、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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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一次2片,重症一次3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一日1-2g,分2-3次服用;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,分2次服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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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偶见腹泻。 |
少数人有恶心、食欲下降、皮疹等,停药后自行消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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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。 |
对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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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苦地丁,金银花,黄芩,牛蒡子,桔梗,玄参,甘草。 |
本品含头孢羟氨苄(C16H17N3O5S)应为标示量的90.0%~110.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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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;气微、味苦、微甜。 |
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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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重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4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、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服药期间如出现腹泻应停药,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。7.发热体温超过38℃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。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对青霉素过敏者、肾功能明显损害者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