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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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1g |
300IU/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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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|
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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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44021311 |
国药准字S1096007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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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慢性胆囊炎的辅助治疗。 |
普舒莱士(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)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、Ⅶ、Ⅸ、Ⅹ缺乏症包括:1、凝血因子Ⅱ、Ⅶ、Ⅸ、Ⅹ缺乏症包括乙型血友病;2、抗凝剂过量、维生素K缺乏症;3、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;4、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;5、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;6、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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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成人一次1粒,一日3次。餐后服用。 |
1、普舒莱士(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)专供静脉输注,应在临床医师的严格监督下使用。2、用前应先将普舒莱士(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)和灭菌注射用水或5%葡萄糖注射液预温至20~25℃,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或5%葡萄糖注射液,轻轻转动直至普舒莱士(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)完全溶解(注意勿使产生很多泡沫)。3、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%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50~100ml,然后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进行静脉滴注。滴注速度开始要缓慢,15分钟后稍加快滴注速度,一般每瓶200血浆当量单位(PE)在30~60分钟左右滴完。4、滴注时,医师要随时注意使用情况,若发现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或血栓的临床症状和体征,要立即终止使用。并用肝素拮抗。 用量: 1、使用剂量随因子缺乏程度而异,一般每kg体重输注10~20血浆当量单位,以后凝血因子Ⅶ缺乏者每隔6~8小时,凝血因子Ⅸ缺乏者每隔24小时,凝血因子Ⅱ和凝血因子Ⅹ缺乏者,每隔24~48小时,可减少或酌情减少剂量输用,一般历时2~3天。2、在出血量较大或大手术时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加剂量。3、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患者如拟作脾切除者要先于手术前用药,术中和术后根据病情决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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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偶有胃部不适,减量或停药后消失。 |
一般无不良反应,快速滴注时可引起发热、潮红、头疼等副反应,减缓或停止滴注,上述症状即可消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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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本品过敏者、胆道阻塞性、黄疽患者禁用。 |
在严格控制适应症的情况下,无已知禁忌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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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苯丙醇0.1克。辅料为:明胶、甘油。 |
主要组成成分:凝血因子Ⅱ、Ⅶ、Ⅸ、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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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淡黄色透明胶丸,内含无色或微黄色油状液体;有芳香气,味甜、辛。 |
普舒莱士(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)为白色或灰绿色疏松体。重溶后为淡黄色或淡蓝色或黄绿色澄明液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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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如应用本品超过3周,每日剂量不宜超过2粒。 2.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。 3.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4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请立即就医。 5.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 6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7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|
1.除肝病出血患者外,一般在用药前应确诊患者是缺乏凝血因子Ⅱ、Ⅶ、Ⅸ、Ⅹ方能对症下药。 2.本品不得用于静脉外的注射途径。 3.瓶子破 裂、过有效期、溶解后出现 摇 不 散 沉淀等不可使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