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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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袋装10g |
10ml:0.1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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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 |
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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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20054662 |
国药准字H199801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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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除碱性异常粘液质,燥湿,止痒。用于肌肤瘙痒,体癣,牛皮癣。 |
用于治疗手癣、足癣、股癣、体癣及花斑癣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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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10克,一日2次。 |
局部外用,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,一日1次。体、股癣连用2-4周;手癣、足癣、花斑癣连用4-6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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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,或过敏反应如皮疹、瘙痒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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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忌酒及辛辣食物。 |
对盐酸特比萘芬及盐酸萘替芬过敏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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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黄连、欧菝葜根、芝麻(白)、菝葜;辅料:冰糖。 |
化学名:(E)-N-(6,6-二甲基-2-庚烯-4-炔基)-N-甲基-1-甲酰胺萘?盐酸盐分子式:C21H25N·HCl 分子量:327.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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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灰黄色的粉末;味苦、微甜。 |
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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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酒及辛辣食物。2.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3.长期服用,应向医师咨询。4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5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6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7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8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局部外用,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,一日1次。体、股癣连用2-4周;手癣、足癣、花斑癣连用4-6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