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|||
---|---|---|---|
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500ml:0.05g(0.01%) |
0.375g (按无水物计) |
|
生产企业 |
广东洛斯特制药有限公司 |
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|
|
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20093305 |
国药准字H20010733 |
|
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手术部位黏膜消毒;皮肤、黏膜创伤部位消毒;感染皮肤消毒;阴道冲洗。 |
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、溶血性链球菌、肺炎球菌、大肠杆菌、肺炎杆菌、流感杆菌、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、中度感染: 1.扁桃体炎、扁桃体周炎、咽喉炎、支气管炎、肺炎、支气管肺炎、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。 2.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、膀胱炎、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。 3.中耳炎、外耳炎、鼻窦炎。 4.上颌骨周炎、上颌骨骨膜炎、上颌骨髓炎、急性腭炎、牙槽脓肿、根尖性牙周炎、智齿周围炎、拔牙后感染。 5.睑腺炎、睑炎、急性泪囊炎。 6.毛囊炎、疖、丹毒、蜂窝组织炎、脓疱病、痈、痤疮感染、皮下脓肿、创伤感染、乳腺炎、淋巴管炎等。 |
|
用法用量 |
1、手术部位的黏膜消毒、皮肤、黏膜创伤部位消毒:0.01~0.025%溶液。2、感染皮肤消毒:0.01%溶液。3、阴道冲洗:0.02~0.05%溶液。稀释方法:高浓度品种可加无菌注射用水或新鲜蒸馏水稀释至所需浓度,稀释液需现配现用 |
口服。肺炎:一次 0.75g ,一日 2 次。其他感染:一次 0.375g ,一日 2 次。对于链球菌 A 族引起的感染,疗程至少 10 日。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 1/2 和 1/4 ,或遵医嘱。 |
|
副作用 |
曾报道引起变态反应性结膜炎、视力减退、接触性皮炎,也有报道3%溶液灌肠数分钟后引起恶心、出冷汗终致死亡。有皮疹、瘙痒感等过敏症状的报告。 |
1.多见胃肠道反应:软便﹑腹泻﹑胃部不适﹑食欲不振﹑恶心﹑呕吐﹑嗳气等。 2.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,小儿尤其常见,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。 3.过敏反应:皮疹﹑荨麻疹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﹑外阴部瘙痒等。 4.其他:血清氨基转移酶﹑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﹑蛋白尿﹑管型尿等。 |
|
禁忌 |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|
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。 |
|
成分 |
苯扎氯铵 |
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。 |
|
性状 |
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;味极苦。振摇时能产生大量泡沫。 |
本品为蓝色薄膜衣片,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。 |
|
注意事项 |
1.本品为外用消毒防腐药,切忌内服。2.不得用塑料或铝制容器贮存。3.低温时可能出现混浊或沉淀,可置于温水中加温,振摇使溶后使用。4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瘙痒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5.对苯扎氯铵溶液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6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7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9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( cephamycin )有交叉过敏反应,因此对青霉素类、青霉素衍生物、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。 2.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。 3.有胃肠道疾病史者,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、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。 4.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,引发继发性感染。 5.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:抗球蛋白( Coombs )试验可出现阳性;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,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。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,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;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、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、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;采用 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。 6.本品宜空腹口服,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。 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