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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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1g*12s*2板 |
盐酸麻黄碱12.5mg,盐酸苯海拉明12.5m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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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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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37020700 |
国药准字H2202533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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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适用于支气管哮喘、喘息型支气管炎、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;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气肿引起的哮喘。 |
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、咳嗽、荨麻疹、枯草热、过敏性鼻炎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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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本品不可压碎或咀嚼。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,起始剂量为.1g~.2g(1-2片),一日2次,早,晚用1ml温开水送服。剂量视病情和疗效调整,但每日量不超过.9g(9片),分2次服用。 |
口服。一次1~2片﹐一日3~4次﹐饭后或发作时服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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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-2g/ml,特别是在治疗开始,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、易激动、失眠等,当血清浓度超过2g/ml,可出现心动过速,心律失常,血清中茶碱超过4g/ml,可发生发热、失水、惊厥等症状,严重的甚至呼吸、心跳停止致死。 |
1.最常见滞呆,嗜睡,注意力不集中,头晕,恶心,食欲不振。 2.对前列腺肥大者可引起排尿困难。 3.大剂量或长期使用可引起震颤,焦虑,失眠,头痛,心悸,心动过速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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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本品过敏的患者,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。 |
1.对盐酸麻黄碱或盐酸苯海拉明中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。 2.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。 3.动脉硬化患者禁用。 4.高血压、心绞痛患者禁用。 5.甲亢患者禁用。 6.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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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主要成份:茶碱。 |
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碱苯海拉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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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白色片。 |
本品为糖衣片,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微黄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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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,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炎痉挛发作的患者。 2.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,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。 3.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,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,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的患者,持续发热患者。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,在停用合用药物后,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。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。 4.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(或)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;患者心率和(或)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。 5.低氧血症、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。 6.请置于儿童拿不到的地方。 |
1.闭角型青光眼﹑幽门十二指肠梗阻﹑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﹑前列腺肥大﹑膀胱颈狭窄﹑心血管病患者不宜用本品。 2.用本品期间及其后1~2天内(头晕和嗜睡症状未消失者),避免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。 3.服用时不可嚼碎﹐以免刺激胃肠道。 4.运动员慎用。 5.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