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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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1g |
12mg(2ml)/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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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 |
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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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37020529 |
国药准字S1098003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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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适用于支气管哮喘、喘息型支气管炎、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;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。 |
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、过敏性皮肤病、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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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1、口服,本品不可压碎或咀嚼。 2、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,起始剂量为0.1g-0.2g(1-2片),一日2次,早、晚用100ml温开水送服。 3、剂量视病情和疗效调整,但日量不超过0.9g(9片),分2次服用。 |
用法:本品仅供皮下注射,严禁静脉输注。临用时将20-25℃灭菌注射用水2ml注入本品瓶内,充分溶解后皮下注射。 用量:每次用一瓶。每个疗程注射3-5次,通常成人每次间隔4-7天,儿童每次间隔6-10天,观察一个月,若疗效不显著时,可按上述用法重复1-2个疗程,为维持效果可每3-4个月皮下注射一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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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1、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-20μg/ml,特别是在治疗开始,早期多见的有恶心、呕吐、易激动、失眠等。 2、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/ml,可出现心动过速、心律失常。 3、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/ml,可发生发热、失水、惊厥等症状,严重的甚至呼吸、心跳停止致死。 |
一般无不良反应,只有少数过敏体质病人,注射本品可能发生哮喘症状加剧、或荨麻疹、变态反应性鼻炎等症状,这些症状是一过性的,第二次注射时可以减量继续治疗。若哮喘明显加剧则应停止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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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本品过敏的患者,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|
1. 使用激素类药物,哮喘剧烈发作期,荨麻疹伴发喉头水肿,月经期,孕妇及极度衰弱的病人忌用。 2. 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者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忌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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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主要成份为茶碱。 |
主要成份: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,系由经病毒灭活处理的人免疫球蛋白、磷酸组织胺配制而成。 辅料:硫代硫酸钠、葡萄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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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。 |
本品为冻干的白色或淡黄色疏松体,无融化迹象。重溶后为无色或淡黄色溶液,可带乳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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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、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,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。 2、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,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。 3、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,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,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,持续发热患者。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,在停用合用药物后,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。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。 4、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(或)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。患者心率和(或)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。 5、低氧血症、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。 6、请置于儿童拿不到的地方。 |
1. 本品重溶后出现混浊、异物或摇不散的沉淀,玻瓶有裂纹或过期失效者,均不可使用。 2. 过敏体质病人,首次注射的剂量适当减少,然后逐次增加。 3. IgG缺乏的患者慎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