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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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1g |
每片相当于原药材1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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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|
云南海沣药业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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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22020485 |
国药准字Z5302029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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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适用于支气管哮喘、喘息型支气管炎、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;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。 |
止咳祛痰,消炎定喘。用于支气管哮喘,哮喘性支气管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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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本品不可压碎或咀嚼。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,起始剂量为0.1g~0.2g(1-2片),一日2次 |
口服,一次4~6片,一日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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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-20μg/ml,特别是在治疗开始,早期多见的有恶心、呕吐、易激动、失眠等,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/ml,可出现心动过速、心律失常,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/ml,可发生发热、失水、惊厥等症状,严重的甚至呼吸、心跳停止致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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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本品过敏的患者,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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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主要成份为无水茶碱。 |
香白芷、虎制、矮地茶、罗汉果、水田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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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白色片。 |
本品为胶囊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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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,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炎痉挛发作的患者。 2.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,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。 3.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,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,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的患者,持续发热患者。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,在停用合用药物后,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。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。 4.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(或)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;患者心率和(或)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。 5.低氧血症、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。 6.请置于儿童拿不到的地方。 |
尚不明确。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