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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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1g(以C7H8N4O2计) |
60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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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山西立业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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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10960283 |
国药准字H3202567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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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1.用于缓解或预防各年龄组成人和3岁以上儿童的支气管哮喘的发作。本品用于哮喘急性发作后的维持治疗,能有效地防止再次发作。与β2受体激动剂或糖皮质激素合用其疗效比单用任何一种药物更佳,耐受性更好 2.也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有的支气管痉挛症状 |
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、阻塞性肺气肿的喘息症状;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、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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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每日给药1次,由于哮喘往往在凌晨发作或在凌晨加重,服药时间最好选在晚上8~9点钟。 1.成人患者:一般每日1次(200mg),病情较重者或慢性患者加服1次(200mg,早上8~9点钟),但须根据个体差异,从小剂量开始,逐渐增加用药量,最大用量不宜超过每日600mg。剂量较大时,可每日早晚2次分服,并尽量进行血药浓度测定调节剂量。 2.3岁以上的儿童患者可以按100mg开始治疗,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/kg。 |
口服。一次1~2片,一日3次或遵医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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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不良反应与个体对茶碱清除速率的快慢有关,毒性常出现在药物血清浓度15~20μg/ml时,当少数病人茶碱血药浓度超过20μg/ml时,常见头痛、恶心、呕吐和失眠,较少见的有消化不良、震颤和眩晕。多为轻至中度,重度罕见。当血药浓度超过40μg/ml时可发生发热、失水、惊厥等,严重者甚至呼吸心跳停止。 |
多见恶心、呕吐、易激动、失眠等,亦可出现心动过速、心率失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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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对茶碱不能耐受的病人禁用,未治愈的潜在癫痫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降低者禁用 |
1.对本品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。 2.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。 3.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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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茶碱。化学名称:1,3-二甲基-3,7-二氢-1H-嘌呤-2,6-二酮-水合物。分子式 C7H8N4O2·H2O,分子量:198.18 |
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分为每片含氨茶碱(以无水茶碱计)为75mg,盐酸溴己新15mg,马来酸氯苯那敏1.5mg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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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类白色的球形小丸。 |
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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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茶碱缓释胶囊不可咀嚼服用,不应超过医生的处方剂量。 2.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。 3.茶碱可致心律失常可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,对患者心律异常或心律有任何显著变化者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。 4.有消化性溃疡,肝肾功能不全、肝病、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、持续高烧的及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、有低氧血症、高血压患者应慎用。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。 5.吸烟者茶碱的肝代谢加强,需增加用药剂量。 |
1.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的患者。 2.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,以保证最大的疗效,而避免血药浓度过高。 3.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,年龄超过55岁,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,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,持续发热患者宜慎用。使用某些影响茶碱排泄的药物的患者,其茶碱清除率可能减低。在停用合并药物后,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。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。 4.茶碱制剂可致心率失常 和使原有的心率失常恶化;患者心率和(或)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。 5.低氧血症、高血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