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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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粒装0.25g(相当于饮片9.334g) |
0.25g*20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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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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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20025194 |
国药准字Z500206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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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解毒,燥湿止带,祛瘀止痛。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、月经不调,症见带下量多、色黄质稠、小腹隐痛、腰骶酸痛、经行腹痛;慢性盆腔炎、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。 |
清热散风,止痛退翳。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,羞明多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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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一次3粒,一日3次。7天为一疗程,必要时可连服2~3疗程,每疗程之间休息3天。 |
口服。一次4粒,一日2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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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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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孕妇禁用。 |
孕妇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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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一点红、白花蛇舌草、地桃花、白背叶根、鸡血藤、桃金娘根。辅料为淀粉。 |
熊胆、龙胆草、黄连粉、大黄、黄芩、决明子、菊花、地黄、栀子、木贼、冰片等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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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我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或粉末,色黄质稠,下腹胀痛。 |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;气清凉,味苦、微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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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食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妇女经期、哺乳期慎用。月经过多者慎用。3.患有其他疾病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。伴有赤带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5.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9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生冷油腻食物,鱼、虾腥物,忌烟、酒刺激食物。2.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、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、大便稀溏者慎用。3.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。4.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5.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6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7.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8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