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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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5毫升:25毫克 |
8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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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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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19980187 |
国药准字Z2006399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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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早期老年性白内障。 |
清肝,明目,止痛。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,慢性结膜炎,视疲劳等。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,并能改善眼胀眼痛,干涩不舒,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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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滴眼。一日3次,每次1~2滴或遵医嘱。 |
滴入眼睑内,一次1-2滴,一日3-5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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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一过性灼烧感、流泪等反应,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。极少可能有吞咽困难、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流泪、接触性皮炎等。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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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1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2、眼外伤严重感染时,暂不使用,或遵医嘱。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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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主要成份:苄达赖氨酸。 |
珍珠液﹑冰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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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。 |
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;具冰片香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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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,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。 2.使用后请控紧瓶盖,以防污染。 3.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,如灼热感、刺痛等,但不影响使用。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(4℃左右)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。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,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,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。 4.据报道,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,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,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。 5.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。 6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|
1.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、流泪频频者停用。2.用珍珠明目滴眼液后有眼痒,眼睑皮肤潮红,结膜水肿者停用,并到医院就诊。3.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。4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5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6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。7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,使用珍珠明目滴眼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