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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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每袋装10g |
每粒装0.4g(相当于饮片3.144g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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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国药集团德众(佛山)药业有限公司 |
山东步长神州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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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44022566 |
国药准字Z200556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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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,凉血,解毒。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。 |
清热解毒,化瘀行滞,除湿止带。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带下量多,月经量少、后错,痛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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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开水冲服,一次10克(1袋),一日1~2次。 |
口服,一次3粒,一日2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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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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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糖尿病患者禁服。 |
孕妇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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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金银花、棉花、葛花、野菊花、槐花、甘草。辅料为蔗糖。 |
蒲公英、败酱草、薏苡仁、赤芍、苍术、当归、川芎、香附、延胡索(制)、泽泻、白花蛇舌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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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;气香、味甜、微苦。 |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灰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及粉末;味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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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烟酒、辛辣、油腻及腥发食物。 2.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。 3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 5.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,表现为口舌干燥,饮之不解,大便燥结者应慎用。 6.服药期间,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,应向专科医师咨询。 7.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食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患有其他疾病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3.便溏或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。4.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。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。5.伴有尿频、尿急、尿痛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6.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