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|||
---|---|---|---|
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10gx6袋/盒 |
每袋装3g;每袋装6g |
|
生产企业 |
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|
|
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44021011 |
国药准字Z14020051 |
|
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清热,凉血,解毒。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。 |
清肝胆,利湿热。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,耳鸣耳聋,耳肿疼痛,胁痛口苦,尿赤涩痛,湿热带下。 |
|
用法用量 |
开水冲服,一次10克,一日2次。 |
口服。一次3~6克,一日2次。 |
|
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。 |
|
禁忌 |
糖尿病患者禁服。 |
尚不明确。 |
|
成分 |
金银花、鸡蛋花、木棉花、槐花、葛花、甘草。辅料为蔗糖。 |
龙胆、柴胡、黄芩、栀子、泽泻、木通、车前子、当归、地黄、炙甘草。 |
|
性状 |
本品为棕色的颗粒;气微香,味甘。 |
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;味苦。 |
|
注意事项 |
1、忌烟酒、辛辣、油腻及腥发食物。 2、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。 3、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、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 5、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,表现为口舌干燥,饮之不解,大便燥结者应慎用。 6、服药期间,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,应向专科医师咨询。 7、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孕妇,年老体弱,大便溏软者慎用。 2.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。 3.服用本品时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4.有高血压,心律失常,心脏病,肝病,肾病,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,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其他严重患者时,应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 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,老年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.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 8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。 9.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