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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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12g*6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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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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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22021689 |
国药准字Z6502014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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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祛痰镇咳。用于咳嗽,气喘,多痰。 |
清除异常胆液质,止咳,化痰。用于热性感冒咳嗽,呼吸道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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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。 |
口服。一次1袋,一日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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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。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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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1.严重肝肾功能不全、溃疡病患者禁用。2.高血压、动脉硬化、心绞痛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。3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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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主要成份麻黄碱。 |
破布木果、大枣、罂粟壳、甘草、蜀葵子、黄瓜子、榅桲子、巴旦木、罂粟子、西黄蓍胶、甘草浸膏、阿拉伯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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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棕色的浓厚液体;气芳香,味甜。 |
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;气香、味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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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食辛辣、油腻食物。2.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3.本品含氯化铵、盐酸麻黄碱。运动员慎用;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;青光眼、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服用后如有头晕、头痛、心动过速、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。4.心脏病、糖尿病患者慎用。5.儿童、体质虚弱及胃肠功能差者慎用。6.服药期间,若患者出现高热,体温超过38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,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。7.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,应停止服用,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如服用3~7天症状未缓解,请及时咨询医师。2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3.哺乳期妇女慎用。4.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5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6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7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8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。9.运动员慎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