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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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复方 |
每袋装10g(相当原生药31g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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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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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20013003 |
国药准字Z1302168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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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,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 |
清热,解毒,消炎,利咽喉。用于咽喉炎,感冒发热,上呼吸道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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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6岁以上儿童一次0.5-1片;成人一次1-2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,一次5克,一日3~4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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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偶见白血球缺乏症,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,以及厌食、恶心、呕吐、皮疹等其他过敏反应。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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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溶血性贫血史者、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|
1.忌辛辣、鱼腥食物。 2.孕妇、糖尿病患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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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,异丙安替比林150毫克,无水咖啡因50毫克 |
水牛角浓缩粉 20g 野菊花 150g 板蓝根 300g 荆芥穗 150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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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白色片。 |
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;气腥,味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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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,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,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.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 3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。 4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 5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 6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辛辣、鱼腥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。 3.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。 4.糖尿病患者慎用。 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,应去医院就诊。 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