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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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复方 |
45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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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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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20013003 |
国药准字H4402279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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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,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 |
适用于治疗膝关节和腰椎增生性关节炎、急、慢性风湿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骨关节炎、肩周炎、强直性脊椎炎、莱特尔综合症、神经痛、偏头痛、痛经、胆绞痛以及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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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。6岁以上儿童一次0.5-1片;成人一次1-2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,一次1~2片,一日1~2次,于进食或饭后即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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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偶见白血球缺乏症,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,以及厌食、恶心、呕吐、皮疹等其他过敏反应。 |
口服不良反应少,偶见过敏反应,有皮疹等表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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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溶血性贫血史者、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|
肾功能不全、孕妇、从事危险或精细工作人员、精神病、癫痫、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及小儿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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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,异丙安替比林150毫克,无水咖啡因50毫克 |
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份为:每片含吲哚美辛25mg和盐酸氨基葡萄糖76mg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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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白色片。 |
本品为肠溶衣片,除去肠溶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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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,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,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.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 3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。 4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 5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 6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本品为肠溶衣片,应整片吞服,以防药物在胃中被破坏。2.连续使用3天后炎症仍未消除,应向医师咨询。3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,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4.当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