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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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复方 |
100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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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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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H43022126 |
国药准字H2007394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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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镇咳祛痰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。 |
本品用于急、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、咳痰困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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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1片,一日3次。 |
口服,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: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-3天,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;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,一日2次。12岁以下的儿童:6-12岁儿童:每次5毫升,一日2-3次;2-5岁儿童:每次2.5毫升,一日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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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有轻度嗜睡、口干、疲倦等。 |
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(如恶心、呕吐、消化不良、腹泻)及过敏反应(如皮疹,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),罕见头痛及眩晕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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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及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。 |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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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本品为复方制剂,组分为:每片含岩白菜素125mg,马来酸氯苯那敏2mg。 |
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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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白色片。 |
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黏稠液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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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服药期间勿驾车及操纵起重机器。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 |
1. 孕妇、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2. 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3.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4.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(如右美沙芬等)同时使用,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。 5. 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,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,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、咯痰的原因,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,应及时就医。 6.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。 7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