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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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2.15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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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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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44023581 |
国药准字Z610207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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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镇咳祛痰,润肺定喘。用于伤风咳嗽,痰多,气喘。 |
清肺热,平喘咳。用于发热口渴,咳嗽痰黄,喘促,胸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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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15毫升,一日4次。 |
口服,一次10粒,一日2-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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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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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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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川贝母、枇杷叶、桔梗、麻黄、百合、百部、陈皮、桑白皮、化橘红、薄荷、五指毛桃、重楼、苦杏仁、麦冬、甘草、薄荷脑、紫苏子、天花粉。辅料为:蔗糖、矫味剂(杨梅香精、杏仁香精)、防腐剂(苯甲酸)。 |
本品成分为麻黄﹑苦杏仁﹑石膏﹑甘草﹑麻黄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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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;味甜,有清凉感。 |
本品为色糖衣的浓缩丸,除去糖衣显棕褐色;味甘、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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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食辛辣、油腻食物。2.本品适用于咳嗽痰多,寒热症状不明显者。3.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,应停止服用,去医院就诊。5.服药期间,若患者出现高热,体温超过38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,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。6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用。7.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烟、酒及辛辣食物。2.虚喘者忌用,其表现为咳声低弱,动则气喘气短,自汗怕风。3.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结核、肺心病、高血压的患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服用三天,症状无改善,应去医院就诊。5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长期服用,应向医师咨询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