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 对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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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 | |||
规格 |
0.18g*12片*4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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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 |
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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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 |
国药准字Z44023581 |
国药准字Z2006358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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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 |||
作用与功效 |
镇咳祛痰,润肺定喘。用于伤风咳嗽,痰多,气喘。 |
清热解毒,凉血消肿。用于肺胃有热、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、扁桃体炎、喉痹咽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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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用量 |
口服,一次15毫升,一日4次。 |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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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尚不明确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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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 |
尚不明确 |
尚不明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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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 |
川贝母、枇杷叶、桔梗、麻黄、百合、百部、陈皮、桑白皮、化橘红、薄荷、五指毛桃、重楼、苦杏仁、麦冬、甘草、薄荷脑、紫苏子、天花粉。辅料为:蔗糖、矫味剂(杨梅香精、杏仁香精)、防腐剂(苯甲酸)。 |
穿心莲、山芝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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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 |
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;味甜,有清凉感。 |
本品为棕红色片,味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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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1.忌食辛辣、油腻食物。2.本品适用于咳嗽痰多,寒热症状不明显者。3.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,应停止服用,去医院就诊。5.服药期间,若患者出现高热,体温超过38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,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。6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用。7.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3.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6.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